澳大利亚设计规则 (ADR) 是车辆安全、防盗和排放的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在澳大利亚新制造的车辆或作为新车或二手车进口并供应至澳大利亚市场的车辆。
**标准原文及下载链接在文末
其总列表经工科生小书架整理翻译如下:
ADR 序号 | ADR 名称 | 说明 | 章节号 |
ADR | 国际接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促进自动接受最新版本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UNECE) 规定,这些规定已在 ADR 中作为替代标准采用,并已被澳大利亚根据 UNECE 1958 “应用”协议。 | 相关章节:/00 |
ADR 1 | 倒车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倒车灯的光度要求,该灯将警告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车辆即将移动或正在反向移动,并且在黑暗时间将有助于驾驶员在倒车动作中。 | 相关章节:/00 |
ADR 2 | 侧门闩锁和铰链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对侧门保持部件的要求,包括闩锁、铰链和其他支撑装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乘员因撞击而被抛出车辆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01 |
ADR 3 | 座椅和座椅锚具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座椅”、其附件组件、其安装和任何安装的头枕的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车辆撞击而作用在“座椅”上的力而造成乘员受伤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
ADR 4 | 安全带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全带的要求,以在撞击条件下约束车辆乘员,促进系紧和正确调整,帮助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在他的“座位”上,从而保持对车辆的控制,以及防止在事故情况下弹出。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
ADR 5 | 安全带固定装置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全带固定装置的要求,以便它们可以充分固定到车辆结构或座椅上,并满足使用中的舒适性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
ADR 6 | 方向指示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机动车辆或拖车上的装置的要求,当驾驶员操作该装置时,该装置发出改变车辆行驶方向的意图。 | 相关章节:/00 |
ADR 7 | 液压制动软管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中液压制动软管的性能要求,以便将使用中的故障风险降至最低。 | 相关章节:/00—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
ADR 8 | 安全玻璃材料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用于机动车辆外部或内部玻璃的材料的性能要求,以确保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有足够的能见度,将破碎时的遮挡降至最低,并将严重伤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人接触到破碎的玻璃材料。 | 相关章节:/00 /01 |
ADR 9 | – | 未使用。 | – |
ADR 10 | 转向柱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正面撞击导致“转向柱”对驾驶员造成的挤压或穿透伤害。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11 | 内部遮阳板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内部“遮阳板”的要求,以减少内部“遮阳板”和相邻车辆结构的潜在伤害。 | 相关章节:/00 |
ADR 12 | 视野中的眩光减少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驾驶员视野中某些表面的眩光。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13 | 在 L 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对除 L 组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上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数量和方式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14 | 后视镜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后视镜的要求,为驾驶员提供清晰且合理无阻碍的后方视野。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15 | 挡风玻璃除雾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设备标准的要求,以保持挡风玻璃远离“雾”,以免遮挡驾驶员的“前方”视野。 | 相关章节:/00 /01——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16 | 挡风玻璃刮水器和清洗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挡风玻璃雨刷器和清洗器的要求,以确保在恶劣天气下通过挡风玻璃具有合理的能见度。 | 相关章节:/00 /01—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
ADR 17 | 燃油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使用“液体燃料 17相关章节:/00”而不是液化石油气的“燃料系统 17相关章节:/00”指定要求,这将有助于安全操作并降低由于加油操作期间燃料溢出引起的火灾风险或由于影响。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5 年 8 月 2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18 | 仪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提供速度计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
ADR 19 | 在 L 组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对 L 组车辆上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数量和方式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20 | 安全轮辋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车轮“轮辋”,以在充气压力快速损失的情况下保持瘪胎。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21 | 仪表盘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仪表板的要求,以减少其在撞击时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
ADR 22 | 头枕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头枕”的设计要求,以限制在发生追尾时受伤的严重程度,并确保“头枕”不能调得太低。 | 相关章节:/00 |
ADR 23 | 乘用车轮胎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主要为乘用车和其他轻型车辆(包括轻型拖车)设计的新型充气轮胎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
ADR 24 | 轮胎和轮辋选择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适合车辆负载能力、“轮辋”尺寸和速度特性的轮胎和“轮辋”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该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要求已纳入 ADR 42/…。 |
ADR 25 | 防盗锁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对锁的要求,以防止未经授权使用车辆,并尽量减少在车辆行驶时将转向锁意外调整到防盗位置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26 | – | 未使用 | |
ADR 27 | – | 未使用 | |
ADR 28 | 机动车辆的外部噪声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定义机动车产生的外部噪音的限制,以限制机动车对社区噪音的贡献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
ADR 29 | 侧门强度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侧门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可用于乘员出入,以减少因侧面碰撞而侵入乘客舱。 | 相关章节:/00 |
ADR 30 | 柴油车的烟雾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柴油燃料车辆的烟雾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
ADR 31 | 乘用车制动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的制动系统要求。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6 年 9 月 2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02 /03 /04 |
ADR 32 | – | 不曾用过 | – |
ADR 33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制动。 | 相关章节:/00 /01 |
ADR 34 | 儿童约束锚固装置和儿童约束锚固装置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儿童约束装置”和“儿童约束装置锚配件”的要求,这些要求提供标准“连接夹”的连接,以便“儿童约束装置”可以充分固定到车辆上。它规定了一套标准的配件硬件和可访问性要求,以促进“儿童约束装置”的正确安装和互换性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
ADR 35 | 商用车制动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商用机动车辆和大型客车的制动要求,以确保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制动。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06 |
ADR 36 | 重型车辆的废气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限制重型机动车辆推进发动机的“废气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 | 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0/… 取代,适用于新车。 |
ADR 37 | 轻型车辆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目的是限制机动车辆的“燃料蒸发排放”和“废气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并要求制造新的汽油燃料机动车辆以使用“无铅汽油”运行。 | 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79/… 取代,适用于新车。 |
ADR 38 | 拖车制动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制动要求。合规性可以通过道路测试和/或基于“已批准”组件数据的计算来证明。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
ADR 39 | 摩托车的外部噪音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与“摩托车”发出的外部噪声相关的要求,以限制这些车辆对社区噪声的贡献。 | 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
ADR 40 | – | 不曾用过 | – |
ADR 41 | – 无铅汽油强制操作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要求制造的车辆使用“无铅汽油”并具有某些相关特征。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1 年 2 月 13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42 | 一般安全要求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一般设计和施工要求,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05 |
ADR 43 | 车辆配置和尺寸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配置和尺寸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
ADR 44 | 特定用途车辆要求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以下车辆的构造要求: ‘出租车’; “拖车”; ‘杆式拖车’;液化石油气燃料车辆;紧急车辆;和房车/“大篷车”。 ADR 44 的要求与特定车辆的具体要求有关。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45 | ECE 法规未涵盖的照明和光信号设备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光度要求,确保车辆驾驶员有足够的照明,并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发出车辆的位置、方向、意图和运动信号,而无需为其他道路使用者制造过度的眩光。 | 相关章节:/00 /01 |
ADR 46 | 前照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前照灯的光度要求,该要求将为车辆驾驶员提供足够的照明,而不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产生过度的眩光。 | 相关章节:/00 |
ADR 47 | 后向反射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后向反射装置的尺寸、光度和稳定性要求,当安装在车辆上时,这些装置将确保它们有效地警告车辆的存在。 | 相关章节:/00 |
ADR 48 | 后牌照照明装置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通过反射照亮后牌照的设备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49 | 前后位置(侧)灯、刹车灯和轮廓标记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光信号装置的光度要求,当从前面和后面观察时,这些装置将指示车辆的存在、宽度和位置。 | 相关章节:/00 |
ADR 50 | 前雾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前雾灯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1 | 灯丝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白炽灯的尺寸和光度要求,以确保安装在灯单元中时的可互换性和正确功能。 | 相关章节:/00 |
ADR 52 | 后雾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后雾灯的光度要求,用于通过发出比后位(侧)灯更高强度的红色信号使车辆更容易从后方看到。 | 相关章节:/00 |
ADR 53 | L 组车辆的前后位置灯、刹车灯、方向指示灯和后牌照灯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和类似车辆上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方向指示灯和后牌照照明装置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4 |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轻便摩托车使用产生一个单近光的白炽灯的前照灯指定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5 | 摩托车前照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为摩托车和其他 L 组车辆提供的前照灯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6 | 助力车噪音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轻便摩托车发出的外部噪音进行规定,以限制这些车辆对社区噪音的贡献。 | 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 ADR 83/… 取代,适用于新车。 |
ADR 57 | L 组车辆的特殊要求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为 L 组车辆的构造规定特殊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8 | – 为雇佣和奖励设计的综合巴士的要求 | 本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和用于许可、出租和奖励的公共汽车的建造规定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59 | 综合侧翻强度标准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公共汽车上层建筑能够承受翻车事故中遇到的力,以便在翻车事故期间和之后保持剩余空间。 | 相关章节:/00 |
ADR 60 | 中央高位刹车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对车辆后部附加的“中央高位制动灯”的要求,以向车辆后部的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指示,即车辆驾驶员正在应用行车制动器。 | 相关章节:/00 |
ADR 61 | 车辆标记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标记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
ADR 62 | 车辆之间的机械连接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车辆及其配件之间机械连接装置的要求,以确保车辆组合的积极机械接合,并禁止装置在它们所承受的任何力的作用下打开或脱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影响。 | 相关章节:/00 /01 /02 |
ADR 63 | 设计用于公路列车的拖车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用于“总组合质量”不超过 125 吨的“公路列车”的拖车指定附加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64 | 设计用于公路列车和 B-Double 的重型货车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设计用于“公路列车”和“B-Doubles”的牵引车辆指定额外的设计和构造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65 | 重型货车和重型综合车的最高道路速度限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指定用于限制重型货车和重型公共汽车的最大道路速度的设备或系统。 | 相关章节:/00 |
ADR 66 | 综合巴士的座椅强度、座椅锚固强度和衬垫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某些公共汽车的“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安全带“固定装置”的强度要求;并用于保护乘员免受“座椅”和扶手上的附件的伤害。 该标准包括对“座椅”本身和配备“座椅”的车辆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对于自 1995 年 7 月 1 日起的新 MD3 和 MD 4 车辆以及自 1994 年 7 月 1 日起的新 ME 车辆,该标准已被 ADR 68/…取代。 |
ADR 67 | 在三轮车辆上安装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车辆上的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不影响这些装置的有效运行。 | 相关章节:/00 |
ADR 68 | 巴士乘员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为某些公共汽车规定安全带要求、“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安全带“固定装置”和“儿童约束装置固定装置”的强度,以及保护乘员免受“座椅”冲击的规定。 “座椅”和扶手上的座椅靠背和配件。 | 相关章节:/00 |
ADR 69 | 全面的正面碰撞乘员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在完全正面测试碰撞中,根据在外侧前座位置的拟人假人上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车辆的耐撞性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这些座位位置的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
ADR 70 | 柴油发动机车辆的废气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通过限制从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系统排放到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来减少空气污染。此 ADR 是 ADR 30相关章节:/00 的补充,该 ADR 限制此类车辆的废气排放。 | 相关章节:/00—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该标准已被新轻型车辆的 ADR 79/…和新重型车辆的 ADR 80/…取代。 |
ADR 71 | 临时使用备用轮胎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临时使用备用轮胎/车轮组件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12 月 9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
ADR 72 | 动态侧面碰撞乘员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根据拟人假人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碰撞价值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侧面碰撞中乘员受伤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
ADR 73 | 抵消正面撞击乘员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根据拟人假人测量的力和加速度来指定碰撞价值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在偏移正面碰撞中对乘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 相关章节:/00 |
ADR 74 | 侧标志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用于增加道路车辆侧面能见度的侧示灯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75 | 前照灯清洁剂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前照灯清洁器的安装和测试要求,如果这些安装和测试安装在车辆上。 | 相关章节:/00 |
ADR 76 | 日间行车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日间行车灯规定光度要求,以提高车辆在日光下的醒目度。 | 相关章节:/00 |
ADR 77 | 气体放电前照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配备气体放电光源的机动车辆前照灯的光度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78 | 气体放电光源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气体放电光源的尺寸、电气和光度要求,以确保安装在气体放电前照灯中时的可互换性和正确功能。 | 相关章节:/00 |
ADR 79 | 轻型车辆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轻型车辆的废气和蒸发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04 |
ADR 80 | 重型车辆排放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重型车辆的废气排放要求,以减少空气污染。 | 相关章节:/00 /01 /02 /03 |
ADR 81 | 轻型车辆的燃料消耗标签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车辆油耗和二氧化碳(CO2)排放量的测量要求,以及车辆油耗标签的设计和应用。 | 相关章节:/00——本标准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适用于新车。 相关章节:/01 /02 |
ADR 82 | 发动机防盗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用于安装在车辆上的发动机制动装置的要求,以防止车辆被自己的发动机驱动而开走。 | 相关章节:/00 |
ADR 83 | 外部噪声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对机动车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生的外部噪声进行限制,以限制机动交通对社区噪声的影响。 | 相关章节:/00 |
ADR 84 | 正面欠载冲击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将车辆在正面碰撞中跑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85 | 杆侧冲击性能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通过限制杆侧碰撞测试中拟人化测试设备测量的力、加速度和偏转以及其他方式来降低车辆乘员在侧面碰撞碰撞中严重和致命伤害的风险。 | 相关章节:/00 |
ADR 86 | 停车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驻车灯的光度要求,旨在用于引起对静止车辆存在的注意。 | 相关章节:/00 |
ADR 87 | 弯道灯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转弯灯的光度要求,用于为靠近车辆前角的道路部分提供补充照明,即车辆将转向的一侧. | 相关章节:/00 |
ADR 88 | 电子稳定控制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要求,以降低涉及车辆失去方向控制的碰撞风险,包括导致车辆侧翻的风险。 | 相关章节:/00 |
ADR 89 | 制动辅助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制动辅助系统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制动性能。 | 相关章节:/00 |
ADR 90 | 转向系统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在正常操作和故障条件下安全转向。 | 相关章节:/00 |
ADR 91 | 后部欠载冲击保护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车辆在追尾碰撞中从“半挂车”下方行驶而造成的伤害风险。 | 相关章节:/00 |
ADR 92 | 外部预测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降低在发生碰撞时被车辆撞到或擦过车身的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风险或严重性。 | 相关章节:/00 |
ADR 93 | 前视场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确保驾驶员在车辆前方的任一侧和各个方向都有足够的视野。 | 相关章节:/00 |
ADR 94 | 声音警告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车辆上的声音警告装置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95 | 轮胎的安装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充气轮胎在车辆上的安装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96 | 商用车轮胎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作用是规定主要为商用车设计的新型充气轮胎的要求。 | 相关章节:/00 |
ADR 98 | 乘用车和轻型货车的高级紧急制动 | 该澳大利亚设计规则的功能是规定安装在乘用车(公共汽车除外)和轻型货车上的高级紧急制动系统的要求,以避免或减轻车道碰撞和行人碰撞中追尾的严重性。 | 相关章节:/00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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