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
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CAAC),简称中国民航局、民航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国家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于2008年3月,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由国务院直属机构降格为国务院部委(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
官方网站: http://www.caac.gov.cn/
2 中国民用航空局职能
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民航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用航空器运营人、航空人员训练机构、民用航空产品及维修单位的审定和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监管、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运行评审工作,负责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民航航空人员资格和民用航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 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航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承担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民航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民航安全检查、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监督管理。 拟订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组织协调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机场的场址、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审批和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检查民航运输服务标准及质量,维护航空消费者权益,负责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活动有关许可管理工作。 拟订民航行业价格、收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民航行业财税等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民航建设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审核(审批)购租民用航空器的申请。监测民航行业经济效益和运行情况,负责民航行业统计工作。 组织民航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指导民航行业人力资源开发,科技、教育培训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民航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管理民航地区行政机构、直属公安机构和空中警察队伍。 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构设置
3.1 内设机构
1 综合司 9 飞行标准司 2 发展计划司 10 机场司 3 国际司 11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4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2 财务司 5 公安局(公安部十五局) 13 人事科教司 6 全国民航工会 14 政策法规司 7 航空安全办公室 15 直属机关党委 8 运输司 16 离退休干部局
3.2 派出机构
3.2.1 地区行政机构
1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2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3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4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5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6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司局级) 7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正司局级)
3.2.2 驻外机构
3.3 直属事业单位
1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7 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2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服务局 8 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 3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9 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 4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北京大学民航临床医学院) 10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中心 5 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11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 6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3.4 直属高等学校
1 中国民航大学 2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4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5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3.5 直属企业单位
1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3 中国民航出版社有限公司